学院各教研室、全体任课教师:
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强化课堂教学质量监控,规范教学秩序,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人才培养质量,充分发挥教学督导 “监督、指导、服务、促进” 作用,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,现就本学期教学督导听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 听课对象
学院全体在岗专任教师、兼职教师、承担教学任务的管理人员及实验实训教师。
二、 听课要求
1.听课数量: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8 节、不高于 30 节,兼顾不同职称、不同年龄段教师,覆盖理论课、实验课、实训课等各类课程,确保听课覆盖面与代表性。
2.听课内容:重点核查教学准备、课堂组织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师生互动、课程思政融入、教学纪律、教学设施使用等情况,全面评估课堂教学效果。
3.听课纪律:听课期间须提前进入教室,遵守课堂秩序,不随意打断教学、不影响课堂正常进行,客观公正记录听课情况。
4.反馈整改:听课结束后,督导组成员及时与授课教师沟通反馈,肯定亮点、指出不足、提出改进建议;对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同步反馈至教研室及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,跟踪整改落实。
三、 工作安排
1.听课工作自本学期第 2 周启动,至第 16 周结束,督导组成员合理统筹时间,有序完成听课任务。
2.每周五 17:00 前,督导组成员将《课堂教学情况评价表》纸质版报送至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。
3.学期末,学院将汇总听课情况,形成教学督导听课总结,通报课堂教学整体情况,推广优秀教学经验,督促问题整改。
四、 工作要求
1.全体授课教师须高度重视、积极配合督导听课工作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、推诿听课安排。
2.教务办公室负责做好听课组织、材料收集、汇总归档及沟通协调工作。
五、 其他事项
课堂教学情况评价表由学院教务办公室5408统一发放,也可在学院官网下载电子版。
特此通知。
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
2026年3月24日
